关于转发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”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4-08分享到:
       各设区市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       现将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”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 (国科发资〔2021〕76号)转发给你们(下载网址: 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),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为做好我省该类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       一、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、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;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。省科技厅将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,审核后推荐提交。
       二、省内各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,了解申报单位/团队、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,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、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,对所推荐/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。
       三、需经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项目,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前与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联系沟通。
       四、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。
       五、申报方式:
       (一)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。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在线填报、提交。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
       (二)有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、直报的高校院所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zy83236024@aliyun.com。
       联系人: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臧颖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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